各系部: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确保考试严格、规范、安全、有序进行,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务管理模式
为积极稳妥、稳步推进考务管理体制的改革,本学期考试仍然采取公共类课程和专业类课程分类管理、分级考核的方式:公共类课程考试仍采取原考核方式,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场、编制考试安排表并组织巡查;专业课程考试采取系部自主安排考试、编制考试安排表并组织巡查。
1. 教务处职责:由教务处负责全院考务工作的统筹协调、调控督查;负责对各系部的试卷命题进行复审;负责组织印制全校的期末考试试卷;负责审核各系考试安排并汇总编排全院考试安排表。
2. 系部职责:系部负责组织本系教师进行所任课程的试卷命题(命题教师由课程归属系部管理);负责对本系教师的试卷命题进行初审;负责填报考试课程的试卷印制汇总表、期末考试预安排表、监考老师名单;组织教师进行试卷分析。
二、考务安排
(一)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2019年1月8日—1月10日。各场次考试的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0:10;10:20-12:00;下午14:00—15:40(每场均为100分钟)。
2.考查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各系部所有考查科目,要求在2019年1月1日至7日完成。
(二)考试科目安排
各系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进程表,安排本学期2017级、2018级各专业班级期末考试课程、考查课程,按时完成考试课程的试卷印制汇总表、期末考试预安排表的填报工作,于11月27日下午4:00之前将电子稿、纸质稿交给焦璐璐老师,以便及时统一印制试卷,安排全院期末考试总表。
如考试科目拟采取实践考试的形式应于11月27日之前报教务处备案,并由系部列入考试安排表中,安排考试场地,由任课教师组织相关班级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
(三)试卷命题
1.试卷命题既要紧扣教学内容,又要联系学生实际,如实反应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命题教师应对考试内容、题型、题量、能力层次、难易程度等进行整体设计、科学搭配。
2.公共类考试课程、专业类同头考试课程(即采用同一教材的课程)均采用同一试卷考试。承担该课程教研室或命题教师应综合考虑各班级教学进程,商榷考试范围,确保试卷内容适合所有教学班学生。
3.同一课程试卷应按命题要求编制A、B、C卷(统称为一套试卷)。A、B、C卷试题题量、出题范围应相当,雷同率不能超过30%。考查课程的考查项目及评分标准按照命题要求编制A、B两套。
4.试卷总分为100分,各大题、小题必须标明分值,分值累计应与总分相符。
(四)试卷报送
各系部组织本系部的教师(根据课程归属管理)完成教师命题、教研室主任初审、系主任审核工作。请各系部于11月27日下午4:00之前将每一门笔试科目的试卷A、B、C卷各打印一份,考查课程的考查项目及评分标准A、B两套各打印一份,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名盖章之后,交教务处审核,同时发送电子稿交教务处存档。
(五)试卷印制
教务处根据各系部报送的期末考试或考查课程需要印制的试卷统计表印制试卷,逾期视为无需印制试卷。教务处于12月21日前完成试卷印制工作,各系部于12月28日之前完成试卷分类整理工作。
(六)监考工作
1.教师监考要求: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江西传媒职业学院监考人员职责》,按时到岗,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进入考场做准备工作,宣布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要逐一核对学生证件姓名与试卷姓名是否相符、证件照片和学生本人是否一致,发现作弊者应当场及时进行处理。各科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须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纪录表。专任教师监考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2.学生应考要求:考试实行单人单桌制。考试期间,学生参加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及其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等功能的电子器件进入考场。凡考试作弊学生,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阅卷及整理工作
1.试卷评阅:任课教师应公正、公平、科学地评阅试卷,所评定的成绩应能客观地、真实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学习的情况。任课教师应该在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的3天内,将成绩评定完毕并及时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系统关闭时间为2019年1月13日。
2.试卷分析:阅卷教师须在1月14日之前将试卷分析表及试卷装订成册,交至各系部教学干事。
3.各系部须在1月15日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原始试卷和成绩单(系主任和任课教师签名)交至教务处,作为教学资料存档。
三、其他
考务管理是学院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组织过程中需注意:
1.各系部要成立考务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加强考务工作的过程管理。考前召开监考教师和学生会议,做好考前动员、考试纪律及(《江西传媒职业学院监考人员职责》、《江西传媒职业学院考场规则》)等考试有关制度的宣讲工作;严把考试命题质量关;组织各班级在考前做好考场布置工作;安排监考教师并通知到相关教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考试期间加强巡考力度,对监考教师按时到岗、履行监考职责等要进行督促和检查;考试结束后,负责监督、检查试卷的评阅和成绩评定工作。
2.为严肃考风考纪,强化考务管理,教务处将与学工处按照《学生考试违纪处罚条例》,协同处理考试违纪事项。
3.各系部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系部的相关考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