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18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函〔2018〕45号),决定开展我院2018年度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平台使用说明
本次数据采集、报送使用2018年 “网络版”版,数据采集时段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二、数据采集与报送工作培训
培训对象:各处室、系部负责人(系主任、系书记)、各部门信息员
时间:2018年9月7日下午
地点:图文信息中心407
三、填报时间及任务安排(填报网址:192.168.203.39:8081)
1.9月1日-3日,布置平台填报工作,下发数据源表采集与审核任务分解表、其他数据表采集与审核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018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审核工作任务分解表),各相关部门按任务分解表开展数据采集工作。
2.9月10日前,完成数据源表的数据采集与审核工作,数据源表数据信息报院领导同意后开展与数据源相关其它数据采集与审核工作。
3.9月20日前,各处室、系部完成本部门负责的所有数据采集与审核工作。
4.9月25日前,教务处完成全院数据的汇总审核工作,检测数据,撰写情况分析报告,报送院领导审核。
5.9月27日前,根据院领导审核意见,完善各部门填报数据,归类整理数据审核材料。
6.9月28日前,将数据上报教育部云中心,完成2018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上报工作。
四、数据平台填报工作要求
1.数据平台是上级主管部门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进行评估的主要参考,也是学校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表格及数据之间具有逻辑关联、汇总生成的效用,各部门要在掌握有关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和去年平台数据的基础上,严格遵照工作时间节点,安排时间、地点、人员进行集中填报,并做好数据审核工作。
2.各责任部门要按照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对任务进行二次分解,确保各项指标填报任务落实到人。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填报的表格,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填报。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填报数据负责,各部门指派一名信息员负责部门数据采集与联络工作。
3.各信息采集员应加强数据采集的业务知识学习,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对采集指标理解一致、填报口径一致,信息采集员须加入数据采集工作联系人群(群号:219130968),教务处负责对信息员进行工作指导和培训。
五、报送材料
1. 数据源表涉及部门请于9月10日前将采集数据纸质材料及电子稿报送教务处徐志清老师,其它数据表请于9月20日前将采集的数据纸质材料(可以打印的尽量打印,需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和电子稿发教务处徐志清老师;
2.各系部及相关部门在数据采集过程中有疑议,请咨询教务处。
咨询电话: 0791-88264951
附件:2018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审核工作任务分解表.xls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