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届毕业生跟岗、顶岗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的通知
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是学生学习期间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毕业顶岗实习环节经顶岗实习单位、系部和指导教师考核合格,学生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环节。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毕业资格审定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评价学院教学质量的关键指标。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2020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跟岗及顶岗实习工作,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江西省教育厅近年来有关文件精神及人才培养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跟岗、顶岗实习教学组织工作
1.各系应依照《江西传媒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在2019年11月15日之前开展2020届毕业生实习动员,制订各专业实习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加强组织领导,对实习工作及时进行分析总结。
2.各系应按照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要求做好实习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时提交实习工作备案材料(附件2)。
3.学生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校内校外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完成跟岗、顶岗实习教学环节。实习期间,应当服从实习单位领导,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学习专业技能,踏实工作。
4.实习结束前,学生应根据实习内容完整地填写《实习手册》,其中顶岗实习鉴定要求300字以上(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毕业顶岗实习环节经实习单位、系部和指导教师考核合格,学生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环节。
二、规范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组织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在学院分管院长领导下,主要由教务处宏观监督管理,各系部具体组织实施。各系部应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并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严格按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有关管理办法和要求切实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撰写、答辩以及成绩评定等项工作。
(一)具体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撰写)采取指导教师负责制,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系部应选派有较高学术水平、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
2.指导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积极引导学生进入独立自主的项目、课题研究探索中,注意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剽窃、抄袭等不端行为的发生。
3.指导教师须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进展情况,做好指导记录,按时完成指导任务并写出评阅意见,交本系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成立审核(答辩)专家组,组织对毕业生的设计(论文)进行审核(答辩),并评定成绩。
(二)形式与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可采用项目设计、专题论文、实践报告等多种形式,由各系部根据本系专业特点自行选择。
2.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满足教学要求,有利于巩固学生的基本技能和基本知识,体现地方性、行业性、实用性,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教学、科研、实践相结合的内容,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和创新性。题目不应过大,难度适宜。
3. 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实践报告正文篇幅不少于4000字,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自行打印装订一式三份,交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签署评阅意见后交系领导小组,经答辩评分后,报送一份给教务处留存。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 2019年11月15日前,由各系部组织2020届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动员,并确定论文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以系部为单位,将指导老师名单及其指导的学生名单与论文选题报教务处备案。
2. 2020年5月15日前,各系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核(答辩)工作,同时将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
3. 各系部在2020年5月18日-19日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后交教务处。
4. 请按照毕业论文格式模板(附件3)、毕业综合实践报告模版(附件4)独立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综合实践报告。
三、其它
1.2019年11月15日之前需提交以下实习材料给教务处备案:
(1)考察实习单位书面评估报告;
(2)系(部)实习实施方案(内附实习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3)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的实习计划;
(4)校企实习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
(5)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名单及其指导的学生名单与论文选题。
2.2019年11月29日之前需提交以下实习材料给教务处备案:
(1)实习协议;
(2)江西传媒职业学院***专业学生实习情况备案表、学生实习备案信息表(附件5);
3. 2020年5月22日之前需提交以下实习材料给教务处备案:
(1)实习管理例会制度执行情况、实习检查记录;
(2)学生实习手册(包含实习周记、月报表、实习总结、实习鉴定表);
(3)分专业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
4.本届毕业生跟岗、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结束后,各系部要认真做好质量评价工作并撰写总结报告,于2020年6月5日前将系(部)实习工作总结、校内指导教师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存档。